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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易基金会取得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/03/17 浏览:139


辽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、辽宁省民政厅联合发布辽财税【2021】282号文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和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公告【2020】27号)等相关规定,发布2021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。沈阳市华易伤害预防公益基金会获得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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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?


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吗?

让小编带您一起了解相关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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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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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,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,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


01
什么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?

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是指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自然人,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益捐赠后,捐赠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。


02
企业捐赠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以及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60号文),规定如下: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,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
03
个人捐赠


个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税前扣除(符合公益性捐赠支持条件)一般以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%为限。但是,个人通过一些经过认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捐赠,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目的捐赠,可以全额扣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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